會計錯繳稅款 稅官相助退回
由于會計一時的失誤,深圳市某電器有限公司錯繳稅款660多萬元,在今年5月份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幸好被寶安區國稅局龍華稅務分局稅收管理員及時發現。近日,在龍華稅務分局相關工作人員的積極協助下,這筆被錯繳的巨額稅款被及時退回企業賬戶。收到這筆巨款,公司老總肖先生激動萬分,親自來到龍華分局道謝。
該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資企業,坐落于寶安區石巖街道某工業區,2004年9月成立,主要生產電卷發等家用電器。按照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該公司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待遇,即從獲利年度起,兩年免繳、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然而,由于該公司會計一時失誤,錯把2006年當作開始盈利年,因此,2008年本應該免繳企業所得稅的,卻以減半征收申報,多繳了稅款660多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