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計算提示付款期是您接受支票時的重要審查內容。
目前,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日,到期日與法定休假日順延。例如,出票日為3月1日,則到期日為3月11日。如果3月11日恰逢星期六,則支票的到期日就順延至3月13日。您在接受支票付款時,一定要準確計算支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內,并確保在提示付款期內向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或者向出票人開戶銀行提示付款。否則,您的開戶銀行將不予受理,同時出票人開戶銀行也將不予付款,您只能通過其他途徑向出票人追索支票款項。
|
|
| 網站首頁 | 公司簡介 | 服務項目 | 從業資格 | 相關報價 | 服務流程 | 客戶名錄 | 代帳會計 | 新聞資訊 | 聯系方式 | 打造沈陽代帳會計品牌 |
![]() |
|
|
| 友情鏈接: |
|
醫療保險中心 |
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 |
沈陽代帳會計公司 |
沈陽代帳會計 |
|
Copyright ?2008-2019 沈陽萬鑫和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關鍵字:沈陽代帳會計 沈陽代帳公司 沈陽代帳會計公司 代帳會計 代帳公司 沈陽代帳 沈陽代辦營業執照 工商代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