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人生財有“道”,而自己雖經手巨款卻只賺取微薄的工資,甘肅長風電子電器有限公司的兩名女會計為了填補心里的不平衡,便開始利用造工資表的機會,自2005年起,每月都為十數名待崗職工造表發工資。4年間,將高達126萬余元的“冒名”工資全部裝入了自己的腰包……12月3日,原甘肅長風電子電器有限公司的財務部成本會計室副主任楊黎、會計劉瑾涉嫌貪污罪在蘭州中院受審。該案將定期宣判。
聯手作假
倆會計套取公款126萬
現年34歲的楊黎原系甘肅長風電子電器有限公司(簡稱長風公司)會計,1995年從學校畢業后一直在原長風洗衣機公司任會計一職,2005年,經合并成立了長風公司后,楊黎升任為公司財務部成本會計室的副主任,與之相鄰而坐的劉瑾也是從事20余年財會工作的老會計,兩人工作之余閑談時常常感慨“如今社會,那么多人都靠‘歪門邪道’發財了,咱們是掌管工資核發的人,卻只拿微薄的薪水,有點虧”。
兩人隨后開始打起了虛造工資表的主意,楊黎為已經停發工資的十數名待崗職工編制了核發表。經由銀行,這些工資全部匯入兩人掌握的數張存折上,4年間,兩人聯袂侵吞公款高達126萬余元之巨。直到2009年5月19日,該公司財務部部長接到匿名電話后,公司高層才開始對不在崗工人工資進行全盤核查。
2009年5月20日,楊黎、劉瑾兩人先后被領導詢問后,交代了4年間聯手虛造工資表套取公款的所有犯罪事實。經查,兩人虛增工資共套取126萬余元進行瓜分,其中楊黎分得70萬余元,劉瑾分得56.7萬余元。其后一周時間內,楊黎超額退贓86.7萬元,劉瑾退贓39.6萬元,贓款悉數退還后,長風公司向檢察機關報案,隨后,楊黎、劉瑾因涉嫌貪污罪被提出公訴。案發后,劉瑾家屬再次退還贓款5萬元。
互相推諉
倆被告法庭上求輕判
庭審當天,公訴人認為,楊黎、劉瑾身為國有企業財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用虛增工資總額的手段套取公款據為己有,且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貪污罪。公訴人同時指出,如果長風公司定期查賬,就不存在兩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應當說該公司的監管漏洞為兩人因私欲膨脹觸犯刑律提供了便利。
面對指控,兩人均承認聯手侵吞公款的指控事實,并哭求法庭輕判。但二人對究竟誰是主謀互相推諉,在分贓數額上也各執一詞。而其辯護律師則認為,兩人的身份不屬國企工作人員,當以職務侵占罪定性。兩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楊黎說,當時劉瑾提議在工資上做手腳,可以增加收入,改善家人的生活環境,我就答應了,現在知道自己做錯了,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劉瑾自始至終泣訴,“楊黎吃肉我喝湯”,自己僅拿了33萬,其余的錢都給了楊黎。
隨后,控辯雙方針對長風公司的企業性質、兩人的犯罪地位,以及兩人是否具備自首情節展開了多輪激辯。

